中央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以来,尤其是出台“八项规定”之后,一些消费者希冀高档消费品如高档海鲜类价格大幅下跌,这样的期待心理是正常的,也一定程度上符合反腐败效果和规律。但为什么某些高档海鲜未随着“八项规定”出台和执行应声而降,主要原因是此类高档海鲜类产品并非“公款消费”和“公款腐败”的重灾区。 另外,有媒体此前报道一些高档饭店酒楼鲍鱼、海参等海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,也基本能够说明此类产品被公款消费“挟裹”之深,但多数高档海鲜产品并非公款消费的“最爱”,尤其是越南、泰国等地的青龙虾、象鼻蚌等海鲜品,价格涨跌主要还是民间市场说了算,以及打击走私力度加大、运输成本提升等原因,因此,没有出现“反腐败”后的“价格下跌”也是正常的。 在看待中央持续深入的反腐败行动,应避免一个认识误区。许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反腐败和“遏止公款消费”的结果,会让普通百姓住上“高档房”、享受到高档烟酒和高档海鲜产品等,这一认识显然是错误的。反腐败行动的终极目的是净化党风政风,规范公权力行为,约束公款浪费乃至官员奢侈享受,并不必然和直接影响市场商品价格。奢侈品该怎么卖还要怎么卖,定什么价格还是商家和市场说了算,主要供给富裕人群的高档消费品市场,也不可能因“公款退出”就萎缩。在国家倡导和实施的反腐败行动中,波及公款消费的“八项规定”中,也没有哪一条哪一款规定要干预某一市场领域的价格。 一言以蔽之,公款担起来的“市场”是伪市场,这类“伪市场”必须得到规范乃至取缔。但即使取缔了某某不应该出现的“市场”,也并不必然转化成公众消费品。就譬如某些贪官曾居住的高档别墅,某些公款喜好消费的“高档礼品”,也不必然会飞向普通百姓家。“人人享受得上大闸蟹、大龙虾”,不是反腐败的主旨和目的。 那么,如何让最广大百姓从反腐败中受益,普遍共享到改革发展成果,必须从调整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入手。我国贫富差距日益拉大,基尼系数已超过国际警戒线多年,这才是普通百姓“吃不上大龙虾”和“买不起高档海鲜”的最主要原因。因此,解决“数百元一斤的大龙虾”飞入普通百姓餐桌的梦想,应该主要寄予在调整收入分配的公平方面,以及尽快从工资和税收方面进行收入分配的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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