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榕上调豪宅标准 成交价200万/套
来源:东南网 2012-07-06 编辑:唐丽萍

房子超200万算豪宅不再以单价计算

“从上个月就开始执行了。”昨日,记者在福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了解到,福州市已经执行普通住宅新标准了。

“调整力度比较大”,一业界人士告诉记者,最明显的变化在于,原来普通商品住房以单价计算,现在以套总价计算,成交总价高于200万元/套的就算豪宅。

据了解,2008年11月1日起,福州曾调整普宅标准,当时的规定是:鼓楼、台江区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(含8500元);其他城区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(含7000元);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每平方米10000元以下(含10000元)。同时,还应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(含144平方米)两个条件,才能视为普通商品住宅。

买的普通住宅会不会当豪宅收税

采访中,记者发现,不少二手房中介并不知道豪宅标准已经调整并实施。

“只做不说”,一业界人士笑着说道,消息内部通知,连中介工作人员都未熟知这个政策,可能会给正在交易的单子带来麻烦。

有正在办理房产过户的市民担心,豪宅标准调高后,自己买的普通住宅,会不会被当豪宅收税?对此,昨日,记者从福州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了解到,在交易中心申请过户的时候,收件窗口一般会询问是否能享受首次购房的税费优惠,少有人会被多征税。而如果有些市民在这个政策过渡期因为豪宅标准调整被“误伤”,那么,符合新普宅标准的,在6月1日后递件且未缴税的市民,可备齐相关手续在“退补件”窗口办理重新计税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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