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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大办公厅回复人大代表增加网友代表问题
问:现在网络普及率很高,网友说真话,提意见的也多。能不能在我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增加“网友代表”啊?
省人大办公厅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三条规定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”。人大代表是按照地域划分选区之后,经民主选举产生的。网民是公民的一部分,本身就有被选举为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。作为一个公民,能不能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,关键在于他在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中是否具有代表性,是不是选民公认的能够代表他们意愿的人选,而不在于他是否是网民。
随着网络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经常到网上倾听网友意见,直面交流提意见,代表广大网友的意愿,他们某种程度上就是网民代表。省人大常委会一贯鼓励人大代表通过网络与网民进行交流,广悉民情,广纳民意,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,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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